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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造成8死31伤—东阳市“2.13”特大交通事故警示
来源: 丽水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 2006-5-22 11:31
 
 
 

事故简况
    2005年2月13日,浙江省东阳市佐村镇后山顶村驾驶人楼正德驾驶东阳市恒通客运有限公司号牌为浙G•D4082的中型普通客车,从东阳市汽车北站驶往三单乡。12时38分,途经怀万线坠入落差7.7米的小溪中,造成8人死亡、31人受伤、车辆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现场位于怀万线22km+850m东阳市佐村镇宅口村桥头地段。该道路为4级公路,事故路段呈南北走向,混合交通,路面潮湿,视线良好。该路段为“U”形道路,道路宽5米,沥青路面,下坡,弯道,坡比为4.24%,弯道半径为25米,属于急弯。小溪宽4米,小溪水面距桥面7.7米。距离桥头22.5米处设有窄桥的警告标志和限载5吨的禁令标志。浙G•D4082中型普通客车经静态检验:轮胎未破裂,气压足,钢圈无碰撞的痕迹,4挡位置。动态检验后,确定方向、制动性能军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驾驶人楼正德驾驶核载19人、实载39人严重超员的车辆,通过急弯、窄桥路段时,撕速达到51千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关于机动车行驶中遇有急弯道,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千米和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关于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等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教训
    客运车辆应按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弯道路段应减速慢行,千万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严重超员的车辆在弯道路段超速行驶,由于惯性和离心力的作用,往往会导致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惨祸。

警方提示
    请千万不要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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