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
2006年1月31日(大年初三)下午,驾驶人宋小君驾驶号牌为浙A•9E123的自备微型客车,乘载8人,从淳安县威坪镇五丰村向威坪镇虹桥头方向行驶。15时35分,途经虹桥头至横双通村公路3km+0m威坪镇伊畈村路段时,车辆向右驶离路面,撞断路肩上的4根警示桩后,翻入落差14米的千岛湖水库,除驾驶人和一女孩逃生外,造成车上乘员6人溺水死亡、驾驶人宋小君本人受伤、车辆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事故现场依山傍水,沥青路面相当平整,道路宽度约为5.7米。在事故现场150米长的道路上,沿湖每间隔3米就有1根红白相间的水泥警示桩,事故中有4根警示桩被连根撞断。当天下午虽然是阴天,但能见度很好。目击者反映,当时路上没有其他车辆,驾驶人怎么会把车开到路外水库中去的呢?
经对驾驶人宋小君讯问,当事人陈述:车上都是自家人:26岁的妻子、刚满周岁的女儿、61岁的父亲、41岁的表姐、18岁的表外甥女、73岁的大姨及其46岁的儿子。当天上午,他和父亲、妻子、女儿以及表姐、表外甥女到住在另一个村的2位舅舅家拜年,中午在大舅舅家吃饭,从12点半起到14点左右一直在喝酒。饭后,他拉上大姨和她的儿子等8人,一起去上坟。宋小君会议说:“车子开出不久,怎么会驶湖路基,又撞断4根警示桩,我也不知道。至今想起来,大脑仍然一片空白。等清醒过来的时候,已在水里,看到18岁的表外甥女也被抛在车外的水中,赶紧拉着她一起逃生。”
经对宋小君的血样检测:酒精含量1.8毫克/毫升,成倍超出0.8毫克/毫升的醉酒标准。宋小君醉酒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教训
这起因醉酒驾驶车辆而发生的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教训非常深刻。据有关专家介绍,醉酒后会引起人的神志模糊、步履不稳、语无伦次、行为迟缓、动作不协调、判断能力差,开车极易发生事故。
警方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与幸福,请千万不要酒后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