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
2005年2月3日,浙江省东阳市千祥镇大路村驾驶人史新春驾驶号牌为浙G•47434的小型拖拉机,从磐安县新屋镇向东阳市千祥镇方向食性。10时20分许,途经下新线16km+870m下坡路段时,冲出公路,翻入落差7.1米的坡底,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货物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事故现场位于下新线16km+870m岭脚村路段。该道路为4级公路,事故路段呈南北走向,混合交通,路面干燥,视线一般。该路段为“S”形道路,道路宽5米,沥青路面,下坡,弯道,坡比为3.4%,弯道半径为14.3米,出事地点前方35.6米处设有急弯的警告标示。浙G•47434的小型拖拉机经静态检验:轮胎未破裂,气压足,4挡位置。动态检验后,拖拉机制动管路漏油,导致方向、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史新春驾驶的拖拉机因制动管路破裂漏油而形成制动系统缺油,致使拖拉机制动失效,特别是违法搭载乘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关于驾驶人不得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拖拉机不得用于载人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教训
农用车、货运车、拖拉机、三轮车等机动车不得用于载客。但有些人为了赚钱,往往把交通安全法丢在脑后,随便搭载乘客,根本不理会是否安全。出车前也不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能开就开,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警方提示
请千万不要违法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