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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道造成6死13伤—临海市“9.20”特大交通事故警示
来源: 丽水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 2006-5-22 11:27
 
 
 

事故简况
    2005年9月20日7时43分,台州高速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驾驶人张国富驾驶号牌为浙J•02088的中型普通客车,接送公司职员19人上班,从临海市出发,沿1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途经104国道1719km+700m路段时,与对向驶来的号牌为皖S•15507重型厢式货车碰撞,造成张国富等6人死亡、13人死亡、两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张国故驾驶仅核载17人的中型客车,实载20人,超载3人。更严重的是,在途经划设交通标线的弯道上坡路段时,违法占道行驶,酿成悲剧。驾驶人张国富没有遵循道路交通标线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载人超过核定的载人数,其行为违反了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的规定。这些都是引发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事故教训
    各行其道,安全可靠。现实生活中,有些驾驶人经过弯道时,为减少、克服离心力和横向力作用,提高行车稳定性和舒适性,自恃车技娴熟,往往越中线径直行驶,盲目中埋下了事故的隐患。弯道是安全行车的薄弱环节,由于装载质量与横向力的作用,加之车速不当,极易驶入别的车道。车辆受到离心力作用,车辆的稳定性明显降低,容易向外侧滑、倾倒;驾驶人行车视距缩短,不易明察前方情况。因此,驾驶车辆经过弯道时应当降低车速、各行其道。

警方提示
    途经弯道,千万不要违法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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