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
2006年7月15日17时05分左右,家住安徽省宿松县凉亭镇阔坪坦村的驾驶人余定华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在329国道一交叉路口闯红灯通过路口过程中,与绿灯放行直行的由安徽省阜南县张寨镇罗寨村驾驶人罗鸿飞驾驶的号牌为浙B·60643及浙B·661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余定华倒地后又被该货车左轮碾压,造成余定华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在该起事故中,余定华无操作证驾驶无号牌、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到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驾驶助力自行车、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营运三轮车时,驾驶人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和第二十三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等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罗鸿飞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确保安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等的规定,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事故教训
近年来,在我省还有很多像余定华一样为了生存和改善生活而远离家乡来到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地区的打工者。在这些庞大的打工者队伍中,就有不少因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淡薄,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最终在无情而残酷的车轮下丧生,本起事故就是例证。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在脱贫致富的路途中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注自身交通安全。
警方提示
请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千万不要乱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