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汽车检测线检验项目及标准手续
|
项 目 |
标 准 |
|
外 观 |
|
|
底 盘 |
|
|
尾气排放 详见GB 147611-93 147616-93 |
新 车 |
在 用 车 |
|
CO,% |
HC,ppm |
CO,% |
HC,ppm |
|
3.5 |
700 |
4.5 |
1200 |
|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值对新车4.0Rb,在用车4.5Rb。 |
|
喇叭声级 |
在距车前2M、离地1.2M处测量时,其值应为90dB(A)-115dB(A)。 |
|
车速表检查 |
允许误差范围+20%—5%,(即当车辆车速表指示值为40KM/H时车速台指示值33.3-42.1KM/H方为合格) |
|
侧滑量 |
转向轮横向测滑量应不大于5m/km。 |
|
制动力 |
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 |
轴制动力与轴荷的百分比 |
|
空 载 |
满 载 |
前 轴 |
后 轴 |
|
>=60 |
>=50 |
>=60 |
- |
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
最大值制动力中大者之比,对前轴不得大于20%,对后轴在后轴制动力大于等于后轴轴荷的60%时不得大于24%;当后轴制动力小于后轴轴荷的60%时,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不得大于后轴轴荷的8%。 |
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不小于整车重量的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 车辆此值为15%。 |
|
前照灯远光 发光强制 |
新注册车 |
在 用 车 |
|
两灯制 |
四灯制 |
两灯制 |
四灯制 |
|
15000cd |
12000cd |
12000cd |
10000cd |
| 提示一:上述项目及标准摘自《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 |
一、送检资料:
初次检验:凭《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予以检验;
定期检验: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定期检验表》予以检验。
二、送检时间、方法:
时间按车辆号牌最末一位的月份为准,如牌号为浙K·A0158的车辆,就在8月份参检;(允许车辆提前一个月送检,也可延迟十天检验)。方法:汽车年检须拨打16888888车辆检验预约电话,根据预约的时间进行送检。摩托车年度检验由管辖地车管所负责检验,丽水市(含莲都区)摩托车检测全部到市检测站上线检验。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17:00
三、车辆检测流程:
1、车主根据预约时间进行发动机、车架号拓印,凭行驶证和年检表领取车辆检测单,直接排队参检,先检外观。
2、检测车辆尾气,进入检测线,依次通过侧滑台、称重台、制动台检测后。进行灯光检测。
3、车辆在上述各项检测合格后,车主可以到“评估台”办理检测报告,交纳车辆检测费,到车管所鉴证岗办理年检手续。